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关于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诚信检测的通知

依据《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湘外经院教字[2013]13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行为现象的发生,学校决定继续对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诚信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对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诚信检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依据《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湘外经院教字[2013]13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行为现象的发生,学校决定继续对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诚信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要求

1.各学院应对2015届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诚信检测;

2.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应符合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规范,以word形式提交电子版,论文(设计)的电子文档名称为:“学院编号_学号_作者_论文名称_专业_导师”(各学院编号见附1);

3.检测结果作为答辩资格审核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检测标准及结果

我校于2014年首次全面铺开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诚信检测工作,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及实际情况确定论文(设计)合格检测相似比标准,为稳步推进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诚信检测工作,今年的检测仍然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及实际情况确定论文(设计)合格检测相似比标准,并于检测工作完成后将检测结果及处理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

三、其它事项

1.教务处届时将分配子账户给各二级学院,检测篇数根据各学院毕业生人数按照1:1的比例配给,如需进行二次检测的,学院可提出书面申请,由教务处配发相应检测权限;

2.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档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名称命名,否则将无法进行合理的筛选统计;

3.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系统仅用于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不能挪作他用;


2022-08-07 05: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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