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中国知网,检索“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刘维奇”,就会打开一个神奇的天地。
2007年10月15日,《珠江经济》杂志刊登了作者为刘维奇、焦斌龙、王海静三人的论文《技术变迁与城市化道路》。
一个月后,另一篇题为《技术变迁对城市化路径的作用机制研究》的文章,由刘维奇、郑玉刚署名发表在《城市发展研究》上。这两篇文章,内容几乎一模一样。
神奇的事情还在延续。又过了一个月,这篇文章以《技术变迁对城市化路径的作用机制研究》为题,发表在2007年12月的《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作者变成了刘维奇、王海静,与前文相比,只有摘要部分略有不同。
同样的文章,变化的是标题、期刊和作者署名,而“刘维奇”这个名字,是其中的不变量。
刘维奇现任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发展经济学和城乡统筹发展。在学院网站上,这位学者的个人资料显示,他主持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山西省软科学重点项目、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课题10余项,发表论文40余篇。
他还拥有“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三晋英才”拔尖骨干人才等称号。他还担任了山西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对比发现,中国知网数据库收录的“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刘维奇”的40多篇文章中,至少有17篇存在一稿多投、署名混乱等问题。
以他2007年5月25日发表于《环渤海经济瞭望》的文章《公平分配的实现过程》为例,2007年6月25日,该文在只字未改的情况下,再次被刊登于《中国发展》期刊。之后,这篇文章仅在题目添加一字后,又以《论公平分配的实现过程》为题,先后于2007年6月20日、2008年4月10日出现在《兰州商学院学报》和《经济前沿》上。4篇文章内容完全一致,而题目却只差了一个“论”字。
2008年9月30日,《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上,刘维奇与石子印共同发表了论文《文化产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研究》。而后,这篇论文摘要部分“是众多学者研究的热点”改为“是文章研究的主题”,正文部分“长期的重大历史任务”改为“长期的重大任务”,全文刊登在12月20日的《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
2011年1月15日《未来与发展》发表刘维奇文章《房价持续上涨原因及其带来的财富分配效应》,等到2月7日,一篇几乎相同的文章又出现在《中国国情国力》上,题为《城市化进程中住房价格与财富分配效应》。此后,刘维奇又有一篇内容大致相同的文章发表在《中国房地产》。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致电刘维奇本人,希望请教相关问题,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前不久,一名落款为“太原师范学院刘璇琳”的用户在微博上举报了刘维奇的问题。
山西财经大学党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证实,经过调查,学校认定刘维奇存在学术不端问题。
该校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由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经济学院教师刘维奇同志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报告》,调查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
这份调查报告认为,刘维奇文章《技术变迁与城市化道路》于2007年先后发表在《珠江经济》《城市发展研究》《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文章除标题略有改动、非第一作者有替换外,结构、内容、文字表述基本一致,属于一稿三投;《文化产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研究》于2008年先后发表在《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两篇文章的非第一作者有替换,结构、内容、文字表述基本一致,属于一稿两投。
随后,该校学术道德委员会又对刘维奇的其他论文进行了检索,继续进行比对分析,发现还有文章存在一稿多投问题。
6月15日,山西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审议认定:刘维奇有6篇文章一稿多投,在标题、结构、内容、文字等方面几乎完全一致。
这些文章以不同面目出现在不同期刊上。比如,《文物资源的经济特性研究》一文,2007年分别发表在《改革与开放》《经济与管理》,后将标题改为《文物的经济功能与经济价值研究》同年发表于《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三篇文章属于一稿三投;《医疗价格对我国医疗资源配置的影响》于2007年先后发表在《中国物价》《价格理论与实践》,小标题有改动,二、三作者有替换,属于一稿两投。
山西财经大学党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今年3月,学校就监测到了网上对刘维奇学术问题的举报,暂停了刘维奇参与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资格。5月20日,校方注意到微博上落款为“太原师范学院刘璇琳”的更详细举报。校党委书记、校长第一时间作出安排,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对待,迅速调查,弄清事实真相。
调查报告显示,5月21日,山西财经大学教师工作部派人前往太原师范学院了解相关情况。经太原师范学院教务处、研究生学院、人事处查证,分别出函证明“刘璇琳”查无此人。
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举报人身份不实,但(刘维奇)一稿多投确实存在。”
该校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早在2011年,校方就曾接到关于刘维奇学术不端的举报。
“那是他评副教授的时候,就有人反映(其一稿多投的情况),后来我们查了一下,(当时)即便去掉一稿多投的有争议的稿子,剩下的(论文)仍然够他评副教授的资格。”该工作人员说。
6月17日,山西财经大学向记者提供了最新的调查处理结果。该校《关于对经济学院教师刘维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称,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第40号令)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第七款,经6月15日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审议,“鉴于其存在一稿多投多发篇数多、影响广的事实,学风欠端正,治学不严谨,有违学术界公认的学术规范,认定其行为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该校表示,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九条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结合刘维奇本人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已作出深刻检查和严肃保证,且鉴于其2011年后再无类似问题出现”,经6月17日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维奇警告处分。
校方通报中还提到了刘维奇本人对事情的态度。根据通报,事发后,刘维奇作出了深刻检查。“他表示对学校学术委员会的认定结果完全认同,对自己年轻时对一稿多投认识模糊、法制意识淡薄等错误深感愧疚,对自己的学术失范行为给学校造成的影响感到非常抱歉,本人追悔莫及。他表示完全接受学校的处理结果。今后在学术研究活动中一定杜绝此类问题的出现,严格遵循学术规范。”
山西财经大学在通报中说:“学校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学术诚信教育,树立优良学术风气,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严谨自律的学术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本报太原6月18日电
内容转自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