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通知

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根据学院毕业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做好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在2018-2019学年上、下两学期进行,文科专业不少于8周,理工科专业不少于12周。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的要求,认真组织各阶段的工作。原则上,本学期内应完成前、中期的工作,20195月中旬前应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及质量检查等后期工作,学院将不定期抽查各系工作开展情况。

对于已经修满前两个学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分的2016级学生,在不影响本年级课程学习的前提下,允许其申请提前进入毕业论文(设计)课程教学环节,并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前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提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经各系审核,教务部审批后方可参加。当年降级的非毕业班学生不能申请提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系要成立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从选题、指导教师配备、资料查询、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学生就业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做好教育宣传。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各系要认真落实《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精神,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和惩戒力度,引导师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论文买卖等不良行为,各系要向学生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诚信监督举报电话:0591-22868623,举报邮箱:cuc_jwb@fjnu.edu.cn

(三)严格过程管理。各专业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规格(论文或设计说明书的字数、图纸量、中外文资料阅读和翻译量等)、质量(难度)及进度要求做出具体规定,实时把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1.精选导师,严格指导教师资格审核,确保指导教师数量和水平满足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需要,院内相近学科专业间加强排查,避免因交叉指导导致师生比超标。

2.丰富选题,要求近3年内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不能重复,原则上必须每生一题,如确需多位学生共同参与完成的选题,按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3.规范指导,严格执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度,学生与指导教师工作交流,每周应不少于1次,工作周期内累计少于4次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视为不及格。

4.加强交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摸排并报告学术不端行为,分析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总结经验做法。

(四)强化监督检查。从2018年起学院应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http://vpcs.cqvip.com/organ/lib/fjnuxh/”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检测,给每位学生提供至多2次的查重机会,检测办法另行通知。检测结果认定和处理方式如下:

1.“全文文字复制比”≤20%者,结果类别定为A类,视为通过检测;“全文文字复制比”在2040%者,结果类别定为B类;“全文文字复制比”≧40%者,结果类别定为C类。

2.对于检测结果为“B”类和“C”类的论文,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须进行复检。复检“全文文字复制比”≤20%者,视为通过检测;仍未通过者由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论文中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类型与性质进行复核并提出审查意见,经查实确有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的,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3.推荐参评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全文文字复制比”应≤15%,高于15%者取消其院级评优资格。

4.因学科专业特点,如确需引用大量政策法规、文献资料、数据代码的,相关专业可另行界定比例并报教务部备案。

三、时间安排

(一)2018928日前,各系至教务部领取《课程指导手册》;

(二)20181019日前,各系汇总提交学生提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

(三)20181030日前,各系提交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名单、课程教学大纲、工作计划、实施细则、评分标准以及有关补充规定、备选题目一览表、选题情况汇总表、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

(四)20181220日前,各系提交中期检查自查情况表(含自查报告)、选题变更申请表,教务部组织抽查;

(五)2019517日前,各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质量检查等工作。答辩前2周需提前向教务部报送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名单及具体工作日程安排,教务部组织抽查。

(六)2019524日前,各系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统计表、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材料。

(七)2019530日前,各系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基本情况表、毕业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汇总统计表、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档及汇总表、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存有本系2019届所有毕业论文(设计说明)电子文档的光盘一式2份。

附件:

1.毕业论文(设计)系工作表格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学生工作表格

(附件可于学院教务部网站“实践教学”栏目下载)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18926


2022-09-06 06: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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