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相关精神,结合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和撰写规范》(院发[2012]48号)、《本科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院发)[2013]48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的实施意见》(院发[2015]10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2019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组织实施
各学院应进一步强化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学科和专业情况,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各学院应在11月5日前启动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动员工作,学习宣传贯彻毕业论文(设计)的新任务和新要求,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准备工作。
2.质量保障
各学院应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明确指导教师职责和指导篇数,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3.加强过程管理
各学院应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将全面启用《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全校各专业将使用该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论文相关工作,登录网址为:http://tlu.co.cnki.net/。
二、工作安排
1.选题工作(2018年11月19日前)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选题尽量结合专业实际、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应难度适中、工作量饱满,符合本科毕业综合训练的要求;避免题目空泛、过大或过小。符合论文替代要求的,按照学校毕业论文替代的文件要求执行。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和审核学生选题,在系统中明确选题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选题要指导学生重选。
选题阶段,要确定指导教师和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也可由学生自拟课题提交指导教师审核,学生选题只有在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各学院需分专业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备查。
选题工作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向学生下达任务书,明确学生工作任务和毕业论文工作进度安排,指导学生查阅文献、上传相关信息至系统等。
2.开题工作(2018年12月28日前)
学生在广泛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完善课题研究方案,完成开题报告工作,将开题报告的相关内容上传至系统。指导教师组织开题论证和初期检查工作,认真审查学生开题报告,在系统中明确开题意见。
3.论文撰写(2019年4月25日前)
学生根据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的要求进行课题的调研、实验、设计以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等,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并在教师指导下及时修改。在此期间,指导教师要与所指导学生经常保持联系,加强指导,可在管理系统中针对学生的论文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并注意保存,最终形成完整的指导纪录。
4.论文查重及定稿(2019年5月15日前)
学生将撰写的完整初稿在系统中提交,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进行论文查重,凡未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修改或重写,直到满足学校要求后方可定稿。
5.论文评阅(2019年5月23日前)
各学院组织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在系统中填写指导教师意见和评阅教师意见,写出评语,明确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终审意见,并根据论文质量分别给出指导教师评分和评阅教师评分。
6.论文答辩与成绩录入(2019年6月16日前)
各学院成立答辩工作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制定具体的毕业答辩安排,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答辩,在系统中填写答辩记录,评定答辩成绩,并将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录入管理系统和教务系统。
7.论文总结与评优(2019年7月10日前)
各学院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质量评估,分专业填写《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信息一览表》。按要求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三、其他要求
1.指导教师应将学术道德教育纳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中,引导学生严守学术诚信,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中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的发生。
2.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要求。
联系人:张昊、都谋星,联系电话:5883654
附件:时间安排和材料要求一览表